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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美食外送平台蓬勃發展,滿街都可以看到uber eat或是foodpanda的外送人員,也因為外送人員時常搶快導致交通事故頻傳,這個月甚至出現死亡案例,也讓外送人員與外送平台之間的關係被拿出來討論,雙方到底是「雇傭」還是「承攬」
車禍發生後,外送人員沒有勞健保的議題也開始被大家所關注,政府也開始注重這一塊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對雙方的關係有著不同的解釋。
在一張外送訂單成立的情況下,總共有下面四個角色
如果是這種模式,對外送平台來說他就是一個媒合的平台,外送員只是他的合作伙伴,一個專門接該平台外包出來的運輸工作的人員。消費者從平台上找到中意的商品(美食)然後下單,賣家(商店)出貨(製作餐點後)請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外送員)來收貨,物流公司(外送員)再把東西給賣家。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爭議外送員及店家要對消費者負責,平台頂多只是協助溝通。在經營上,外送員甚至像是一家一人接案公司。專門接餐廳外送食物的案子。
模式二:類似宅配公司
這種情況外送平台扮演的就像是黑貓或是其他宅配公司,專門提供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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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看起來的行為已經是接近運輸物流了,這個行業我不熟悉,但印象中要從事物品投遞這種商業行為是需要執照的,這情況下這些外送人員如果沒有資格的話,應該是不能從事這種投遞運送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外送人員應該都算是平台員工,如果出事情平台必須向消費者和店家負責,當然勞健保也是必須提供給外送員的。
(其實狀況一可能也有這種資格問題就是了)
不論有沒有第三種模式,目前其實就可以發現,這個問題跟uber當初有點像,uber到底是網路服務業還是計程車業?uber司機到底是合作伙伴還是uber員工。同樣的狀況,外送平台到底是做商家、消費者、外送員三方媒合的平台,還是一個雇用人員專門做美食外送的物流運輸服務業(美食版本的PChome24H+黑貓)?這個定位沒有定下來前,恐怕該不該替員工納保還有得吵。
以目前的工作模式來看,其實光是納保金額就可以有紛爭了,目前在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有人可以跑到每天十小時跑25天一個月賺十萬,但也可以一天兼差只跑3單跑個20天賺個幾千元,未來如果真的強制納保後,平台為了確保營收可以就會分成兩種約,會規範業績的正式員工以及跟現在一樣的承攬約了吧?至於之後外送金額會不會受影響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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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後,外送人員沒有勞健保的議題也開始被大家所關注,政府也開始注重這一塊的問題,追根究底就是對雙方的關係有著不同的解釋。
在一張外送訂單成立的情況下,總共有下面四個角色
- 消費者
- 餐廳
- 外送員
- 外送平台
站在外送平台的角度
與外送員的關係是承攬,經營平台是代替消費者向餐廳下單,接著媒合外送員送餐,外送員可以自由決定要不要接單(這部分好像foodpanda有排班機制),因此不需要替外送員做勞健保
站在外送員的角度
外送員都是在為平台工作,送餐時都還必須配戴平台相關識別物件,還必須遵守各項平台規定,比起承攬其實更接近雇傭,應該享有勞健保。
其實討論雇傭和承攬的問題前,我覺得應該先認定這些外送平台的經營模式到底是哪一種,在每筆訂單成立時的身份到底又是什麼?
模式一:類似網路購物
這種情況外送平台的角色就像pchome24H一樣,只是提供一個平台
-->這種情況外送平台的角色就像pchome24H一樣,只是提供一個平台
外送平台 | 網路購物 | |
商品 | 餐廳上架商品 | 賣家上架商品 |
負責運送 | 合作的外送員 | 合作的物流公司 |
定位 | 交易平台 | 交易平台 |
如果是這種模式,對外送平台來說他就是一個媒合的平台,外送員只是他的合作伙伴,一個專門接該平台外包出來的運輸工作的人員。消費者從平台上找到中意的商品(美食)然後下單,賣家(商店)出貨(製作餐點後)請平台合作的物流公司(外送員)來收貨,物流公司(外送員)再把東西給賣家。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爭議外送員及店家要對消費者負責,平台頂多只是協助溝通。在經營上,外送員甚至像是一家一人接案公司。專門接餐廳外送食物的案子。
模式二:類似宅配公司
這種情況外送平台扮演的就像是黑貓或是其他宅配公司,專門提供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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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 | 宅配 | |
消費模式 | 顧客委託到某地取貨,之後送往指定地點 | 有多種收貨方式,拿到貨之後送往指定地點 |
負責運送 | 外送員 | 旗下的司機 |
定位 | 運輸物流? | 物流、貨運 |
這邊看起來的行為已經是接近運輸物流了,這個行業我不熟悉,但印象中要從事物品投遞這種商業行為是需要執照的,這情況下這些外送人員如果沒有資格的話,應該是不能從事這種投遞運送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外送人員應該都算是平台員工,如果出事情平台必須向消費者和店家負責,當然勞健保也是必須提供給外送員的。
(其實狀況一可能也有這種資格問題就是了)
不論有沒有第三種模式,目前其實就可以發現,這個問題跟uber當初有點像,uber到底是網路服務業還是計程車業?uber司機到底是合作伙伴還是uber員工。同樣的狀況,外送平台到底是做商家、消費者、外送員三方媒合的平台,還是一個雇用人員專門做美食外送的物流運輸服務業(美食版本的PChome24H+黑貓)?這個定位沒有定下來前,恐怕該不該替員工納保還有得吵。
以目前的工作模式來看,其實光是納保金額就可以有紛爭了,目前在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有人可以跑到每天十小時跑25天一個月賺十萬,但也可以一天兼差只跑3單跑個20天賺個幾千元,未來如果真的強制納保後,平台為了確保營收可以就會分成兩種約,會規範業績的正式員工以及跟現在一樣的承攬約了吧?至於之後外送金額會不會受影響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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