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文] 捐血中心賣血賺暴利?

最近有一則關於血液基金會的新聞,指出該機構透過販賣血液,大量賺取金錢,利用民眾的愛心發財。甚至還指出捐血中心是國民黨的不當黨產,網路論壇中甚至開始有了「不要去捐血中心捐血」的言論。

這是新聞原文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110inv006/


有人認為,「我捐出去的血是無償免費的,捐血中心憑什麼跟意願收錢?」。但是這些人應該沒有想過,抽血的器材要錢、保存血液的器材要錢、檢驗血液的器材也要錢,抽血的護理人員、檢驗血液的醫療人員也都不是無償工作的義工,如果捐血中心不跟醫院收錢,這些錢從哪裡來?光靠捐款嗎?誰能保證捐款一定夠?誰又能保證捐款會穩定?仔細想想就會知道,為了維持正常營運,跟醫院收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新聞中指出「2015年收入近35億元,支出33億7000餘萬元,其中約30%共10億餘元是員工薪水,每人平均月薪近7萬元,2015年度盈餘1億2000餘萬元」收入35億元支出33.7億。盈餘1.2億只佔了收入的3%。一個一年只有3%盈餘的機構被說成如此不堪,3%的概念就是,今天有一位一個月賺30000的人,扣掉必要支出他每個月只有900元的餘額,如果下個月不小心請個假被扣薪錢就不夠用的意思。這樣看應該就知道3%一點都不多(新聞故意用一億多的盈餘來讓人覺得很多)。

而月薪近七萬的說法應該也是用12個去算。但是有在工作的人都知道,很多公司都有所謂的年終,假設以常見的兩個月來看,平均大約是六萬,試想員工中有相當部分的人是專業醫療人員,如果是包含了加班,六萬就不是那麼的誇張了。再者「人事費用」這個除了薪資之外,教育訓練、保險、勞健保可能都是囊括在內的。一個35K的員工,對公司的成本可能是40K以上。這邊的30%是人事成本可能其實一點都多。

有些人甚至提出到醫院捐血這種作法,其實這是很不實在的作法,首先醫院不見得有完整的人力和物力去管理和保存血液,再來血液有保存期限,如果單獨存放在一家醫院可能很容易就因為過期而浪費了,而需要互相支援時,因為沒有一個固定的窗口,可能在調血時造成延誤(而其實很容易理解的,醫院間的調血應該也是要付費的,這根付錢給血液基金會意思一樣呀)。其實在有人號召到醫院捐血時,有些醫院也提出這是不切實際的作法了。

新聞中還提到血液基金會購置投資地產,這點更是荒謬,購買的都是各地的捐血站或是捐血中心,也有熱心網友指出,現行法律規定存放血液的地點不得用租賃,至於「擁50億地產」這說法,仔細想想就知道,二三十年前買的房產,在現在這種可怕的房價下,增值個幾倍根本是很正常的(不要說台北,新竹的房子都可以在短短一兩年漲將近一倍了)。


更多詳細的說明,捐血中心的說明都有了,希望大家願意去仔細看看,對金額的說明、董事的身份都有解釋(論壇中一堆人質疑為什麼吳伯雄有資格XD),捐血救人的觀念是血液基金會宣導了很久的時間才慢慢被大家所接受的(早年還有賣血為生的血牛這種人)。願意固定捐血的人也慢慢變多。

不論是手術或是重傷,醫院中常常有需要輸血的時刻,在血液不足的情況下,會讓原本有機會搶救的生命喪失得救的機會,我相信這不是任何人願意見到的,真心希望不要受這種新聞所誤導,而打消捐血的念頭。



最後附上捐血中心的聲明
台灣血液基金會對106年1月11日週刊報導回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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